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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循环经济地方立法进程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我省发展循环经济情况的调研报告

王仲毅

来源: 甘肃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0月12日 20:08

   2009年,国务院将甘肃省整体列为全国唯一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正式批准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提出了着力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探索循环型农业模式,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实施重点项目和研发推广支撑技术等各方面的目标要求。到2015年,我省将按照规划,建成7大循环经济基地、打造16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100户骨干企业、改造提升3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共包含72大类重点项目。这将极大地改善我省经济结构,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大大提升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年内已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列入立法调研计划,并积极开展立法及发展循环经济调研活动。2010年5月8日至21日,按照常委会安排,组成了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尚英为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省级有关部门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组,分河西、陇东两组先后赴嘉峪关、酒泉、金昌、平凉、庆阳、天水、白银等在我省工业中所占比重大、具有较强代表性的7个市进行了调研。  据了解,这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各市和区域内重点企业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情况;贯彻落实2010年1月15日召开的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7市近年来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通过典型,探索加快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和方法;征求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讨论稿)》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各市依据我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求,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量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发展抓项目为突破口,探索建立以循环农业为基础,以循环工业为主体,以循环社会为补充的循环经济体系,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废物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初步形成了企业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区域大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

  规划编制科学合理,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调研组了解到各市循环经济规划编制科学合理,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指出,各市都能按照总体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要求,结合“工业强省”目标任务,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先导,把循环经济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努力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与提高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把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与培育新兴产业结合起来,把区域主导产业与发展循环经济结合起来,统筹规划产业发展重点和产业布局。  调研报告指出,各市立足资源优势,依托园区基地,地企联合,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实现了产业衔接、优势互补和资源循环利用,提升了产业整体规模和水平,同时也改善了企业结构,激发了区域经济活力,为循环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全省按照“在建一批、上报一批、储备一批、论证一批”的要求,筛选出了877个总投资达2240亿元的循环经济项目。其中,今年已向国家发改委上报54个总投资24亿元的项目。组织上报了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项目119个,计划淘汰落后产能332万吨。

  发展格局已见雏形,清洁生产促进了循环经济发展

  目前,我省循环经济发展格局已见雏形,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认为,在企业层面,以资源节约型为目标,在企业内部改进生产工艺,组织各种工艺流程之间物料的循环利用。在园区和产业层面,各市通过加强重点企业横向联合,完善产品中间环节,形成企业产品互为原料、内部废弃物外部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条,实现了产业中循环。在区域层面,各市以园区为平台,通过加强产业集群之间的区域分工与合作,用循环模式搭建了“三废”及物料综合利用、工艺相互依存、产业衔接紧密的区域大循环系统。在社会层面,各市通过广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普及循环经济相关知识,积极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各市还强化公共机构和建筑、交通运输、商业民用等领域节能,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节水农业,推行秸秆还田、沼气利用等农业内部循环模式,循环农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清洁生产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基础。调研组指出,各市大力推行以清洁生产为手段的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资源节约,在企业内部大力开展清洁生产活动,促进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达标,努力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不平衡、资金投入不足、政策制定和落实尚不完善,成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制约因素

  通过对7市发展循环经济情况的调研,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认为,他们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为我省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但发展不平衡、资金投入不足、政策制定和落实尚不完善,成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制约因素。  调研报告认为,发展的不平衡,是产业间的不平衡。表现为工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初具规模,工业企业内部小循环和企业之间中循环基本形成,但其他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和全社会大循环还不完善。发展的不平衡,是行业间的不平衡。经济要素之间的关连虽初具雏形,但有些企业对循环经济的把握还缺乏主动性,产业上下游之间的链接还存在过分依赖行政帮助的现象。还有一个不平衡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主要是在客观方面受到自然资源分布、工业基础、技术条件、交通等基础设施及人才流动等方面不均衡条件的影响,主观方面则由于个别地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  调研报告指出,资金投入不足,主要是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投入与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融资渠道单一,社会资金参与机制尚未形成。淘汰落后产能后,随之带来的职工安置、债务偿还、资产处置等遗留问题的处理上困难较大。由于投入不足,绿色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使用还没有成为科研机构和企业的自觉行动。  从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我省发展循环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尚不完善,相应的优惠和支持政策不够,如金融、税收等部门优惠及支持政策不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测评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尚未建立或不健全。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快循环经济地方立法进程,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拓宽循环经济融资渠道

  2010年9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这个报告进行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甘肃作为一个资源输出省份,发展循环经济有着特殊的意义。我省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情况,也初步反映出循环经济已融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由此而带来的效果日益显现,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我们的道路会越走越宽广。  审议时,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省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循环经济示范区,应结合省情,尽快制定《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使循环经济在我省的实施过程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加快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评价指标,落实循环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循环经济是实现物质消耗减量化并改善生态环境,有效解决经济增长与资源和环境约束矛盾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基本实现形式,面广、影响大,是一个全新的产业,需财政、税收、投资、信贷、价格等方面的支持,要研究制定促进节能、节水的鼓励政策,建立消费拉动、政府采购、政策激励的循环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起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科学的循环经济统计、考核制度。  我省发展循环经济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按照省政府《关于分解实施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主要任务的通知》及其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与国家对口部委的衔接进度,及早细化落实、配套出台相关明细政策,争取国家资金政策支持的力度,推进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拓宽循环经济融资渠道。尽管政府和企业逐年增加循环经济投入,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但资金投入与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社会资金参与循环经济的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是工业,建议对工业循环经济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并加大对循环农业及其他循环领域的资金支持。通过资金扶持,增强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环节的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切实解决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和关键技术。  要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宣传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循环经济是我省传统经济的升华,具有重大意义,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他们建议,要加大对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信心和积极性,使循环经济的节约观念、绿色观念深入人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沿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编 辑: syang
责 编: s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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