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根据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工作安排,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对《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一审。为更好地做好一审工作,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仁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市林业局和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连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立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实地察看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调研组一行深入林区,实地了解连城自然保护区吐鲁沟的林种资源和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连管局关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资源管护力度的立法工作汇报,并就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交流。
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调研组了解到,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200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以保护天然青杄林、天然祁连圆柏林、鸟类及其生态系统为主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保护区地处甘、青两省四县,东以永登县民乐乡普贯山为界,西南邻青海乐都县下北山林场,西北与青海互助县北山林场为邻,东北与天祝藏族自治县古城林场相连,是兰州市最大的国有天然林区。保护区在保持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繁衍动植物种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对保护区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法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以及过度开发等原因,致使资源数量日益减少,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森林效益逐步削弱。鉴于此,通过立法保护环境和森林资源,对连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更显必要和紧迫。
毛仁副主任在听取汇报和座谈后,对市林业局和连管局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保护天然林生态和资源是造福子孙万代的大事,是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的坚实基础,我们要尽快出台保护管理条例,为依法管理、依法护林提供法律保障。就《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毛仁副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1、农工委要认真准备、组织召开好立法调研论证会,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总结整理,向人大常委会提交高质量的调研论证报告。2、市林业局和连管局要及时了解市政府常务会关于《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的通过情况,做好协调衔接工作,以便开展下一步的工作。3、相关部门要做好考察学习准备工作,认真借鉴其他省市森林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经验,学习他们的好做法。总之,我们在制定《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时,一定要使其真正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切实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保护区的生态建设、资源管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