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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会

  赵乐际主持全体会议 杨永茂等出席   通过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及两项任命事项

来源: 陕西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5月28日 08:59

  5月27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主持全体会议并讲话,常务副主任杨永茂,副主任赵德全、刘维隆、黄玮、张道宏,秘书长桂维民和常委会委员共51人出席。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两项人事任命案,任命谭策吾为陕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批准任命刘伟发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上决定、条例和任命事项另发)。

  在完成以上表决事项后,赵乐际作了讲话。他说,围绕党的十五大提出的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自去年12月启动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采取有关委员会对口清查、有关执法部门和社会团体自查、法工委全面清查的方式,对现行有效的171部省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法制统一原则,重点解决地方性法规中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共修改50部省地方性法规177个条款,废止9部地方性法规,我省省级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赵乐际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立、废、改并重,建立法规清理长效机制和立法后评估制度,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为不断完善我省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赵乐际要求,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有关方面要做好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对听取和审议的关于扶贫开发、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建设发展等三个专项工作报告,会后由有关委员会和办公厅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整理后,交由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省政府副省长洪峰、省政协副主席张生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级有关部门、各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厅级干部列席本次全体会议,10位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文:张鑫 图:行向辉)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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