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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来源: 新华网陕西频道  浏览字号: 2008年08月11日 09:16

  今年是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实施的第三年。根据“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在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对政府实施规划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以便及时审查批准规划调整方案,确保区域经济社会顺利、健康、持续发展。近期,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市政府所属二十多个涉及全市“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和承担重点项目实施的部门、单位负责人,专就全市“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逐一听取汇报,全面掌握情况,以此开展评估,为常委会下一步审查批准市政府提出的规划调整方案早做准备。

  各相关部门在座谈会上结合部门行业实际,对规划指标完成状况、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存在主要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汇报,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意见。我市“十一五”规划实施三年以来,总的运行态势良好,涉及区域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重大指标,,都基本达到了均衡进度要求,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等重要指标,已经提前或超额完成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但是在规划实施和当前经济运行中,尚存在一些对当前和今后发展不相适应不够协调的方面,一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总量和速度有待提高加快。二是重大项目受制诸多于诸多原因,启动难度大,带动作用小。三是农业基础依然薄弱,产业化、规模化水平较低。四是城镇化水平低,特别是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步伐缓慢,就业及社会保障体系不尽完善。此外,由于地震造成的影响,使各级政府面临的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实施规划、完成指标任务的难度系数进一步加大。

  在听取各部门汇报后,市人大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吕阳平要求各有关部门,就规划实施中的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及意见,尽快反馈市人大相关工作机构。由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认真梳理汇总全市的情况,在其后召开的常委会议上,将结合听取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一并提交常委会议审议,并形成专项审议意见。必要时,市人大常委会将依照法律规定,审查批准对全市“十一五”规划相关指标,作出相应调整。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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