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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在商洛检查

来源: 陕西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09月19日 14:22

  9月17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专程赴商洛,检查《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对商洛市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吴前进指出,《农业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发展农业生产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商洛要切实增强依法促农、依法兴农、依法惠农的理念,继续加大对《农业法》的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促进《农业法》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让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要遵循规律,开拓创新,努力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科学推进土地流转、特色产业发展、小城镇建设和移民搬迁,确保农民真真正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解放思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粘合、导向作用,聚合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逐步构建起对农业、农村的多元化投入格局。(王尚锋 李岚)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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