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人大注重加强任后监督工作
近年来,勉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加强对选任人员的经常性监督,促进选任人员常怀律己之心、常思为民之事,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了人民赋予的职责。
作承诺,加强社会监督。从2007年起,组织选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县电视台就如何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等内容作出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2009年又制定并通过了《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县电台开展选任人员访谈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此项工作。
看工作,加强人大监督。通过采取开展部门工作评议、调查履职情况、听取工作汇报、检查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与办理人大信访件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选任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将此作为人大加强任后监督的重要形式,不断增强选任人员依法办事、执政为民的理念,促使选任人员时常处于一种工作“战备状态”,形成了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合力。
听民声,加强代表监督。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积极为代表发表意见建议创造条件,广泛听取县人大代表对选任人员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一方面适当吸纳到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评议意见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整改落实;另一方面把代表意见建议与人大依法履行职权相结合,突出重点,综合运行各种形式加强监督工作,既发挥了代表作用,又支持和促进了选任人员的工作。(杨普林)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