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建平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4年7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建平、汤守华、宋先信、韩道联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建平、汤守华、宋先信、韩道联同志辞去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根据王建平、汤守华、宋先信、韩道联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建平、汤守华、宋先信、韩道联同志辞去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