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十堰市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8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少衡、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许功一行来我市检查《湖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金昌陪同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我市城区和竹山县实地查看了部分公共场所消防设施和消防部队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我市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工作。检查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落实《湖北省消防条例》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市认真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方式,深化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明显加强,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全社会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针对我市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孙少衡主任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条例的学习宣传的力度,提高全社会和全民的消防意识。二是要进一步抓好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推行网络化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查出问题的责任制,完善消防责任体系。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许功副总队长建议,一是要抓紧开工建设东风大道消防站,加快各县市区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步伐,切实做到每个县都有一个应急救援中心。二是要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每7平方公里配建1个消防站。三是要完善隐患整改机制。
在听取省人大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建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金昌表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一是以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对《湖北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调研为契机,开展再学习、再宣传、再自查的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到居安思危,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是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隐患整治力度,消除一切火灾隐患。三是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强消防体制机制、基层消防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大投入,认真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努力解决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