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2月20日,市人大城环委召开了市十三届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12年工作安排意见(草案)、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会议制度》。同时,会议还学习了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划等有关制度。会议由城环委主任委员胡国余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斌出席会议,并就新一届城环委如何做好本届及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城环委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首先,城环委的工作涉及面比较广,任务比较重,仅就议案、代表建议案而言,每年居专委会之首;其次,要带着战略眼光看待问题,在本届,主抓几件能较好服务黄石中心工作、推进黄石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事项。同时,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要突出重点,遵循少而精、精而贵的原则,以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检验工作标准。二是要提高城环委组成人员的综合素质。注重学习,尽快掌握人大工作特点,全面熟悉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深入了解监督对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具体情况;注意形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时出席委员会会议,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三是要认真完成委员会2012年的工作任务。围绕“大城市建设”战略的实施,开展黄石市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情况和城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围绕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展我市《环境影响评价法》贯彻实施情况、城市污水处理情况的监督和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开展我市矿产资源保护利用情况的监督;围绕民生民利的维护,开展重金属污染、饮用水安全等问题的监督。四是要注重工作方法。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建立良好的民主决策氛围;在工作中,要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老百姓关心、关注的事项作为重要工作重点督办,使委员会的工作得到更广泛的支持和认可。
市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罗光华、程华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