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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恩施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恩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9月19日 14:53

  9月上旬,州人大常委会组织4个执法检查组,对《恩施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年以来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国亮、马春菊、杨兵、于德海带领执法检查组分赴8县市对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各县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各县(市)城、部分乡镇及村庄规划建设情况,检查组还对县市、乡镇、村庄规划和详规编制情况、两危处理情况、城建基础设施资金筹措情况、乡镇城建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广泛听取了当地人大代表、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执法检查组认为,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县市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和业务知识培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精心谋划城乡发展蓝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有效促进了城镇建设管理。

  执法检查组强调,《恩施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批准,从200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对我州当前及今后的城乡建设管理和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增强城乡功能,改善城乡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统领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宣传贯彻和落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牢固树立“规划先行,建管并重”的原则,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可行性。

  检查组将汇总全州一年来实施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不足,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州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吴建辉 张莉)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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