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县人大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贯彻执行情况
南漳县人大常委会近日组织专班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加大落实力度,全县保持了稳定的低生育水平和良好的出生性别比,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计生责任指标,工作成效显著。检查组指出:县政府在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律意识、执法管理、基础工作、部门配合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检查组要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计生管理部门、服务机构的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要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落实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对应兑现而未兑现的奖励政策,要逐步落实到位;要完善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体系,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充分调动基层征收积极性,提高征收率;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研究新方法,出台新措施,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现象。(刘继国)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