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会议
通过周霁同志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
6月7日至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会议。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天会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新、陈冬芝、罗金昌、罗勤、周有顺,秘书长高树钦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涂明安,副市长贺盛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鸿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城区河道建设与管理工程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周霁同志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及张嗣义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