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人大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体检”
前后历时两个月,巴东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实地考察、会议审议等多种形式,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一次“体检”。4月2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给出了“体检”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出了审议意见。
巴东县人大常委会从掌握的第一手材料发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县人民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了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以“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为目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促进全县林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林改主体改革工作已通过省有关部门验收。但仍然存在五个方面的“症结”,表现在:林改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由于宣传不到位, 群众参与集体林改意识淡薄,部分村组没有完成林改任务部分村组因特殊条件和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至今尚未参与林改工作,影响了确权发证;部分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处置没有到位,或已经处置的林地流转不规范,群众意见大,矛盾纠纷多林权证内容的记载不规范、不严谨的现象仍然存在,林改档案没有整理,档案后续工作压力大;林改后与之相配套的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还有待完善,林政管理有待加强。
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意见中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林改工作的领导。工商、物价、财政、司法等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使我县的林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应通过各种渠道对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政策进行更广泛的宣传,让群众坚定信心,了解政策,参与林改。在“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指导下,使所有的“无主林”明晰产权,实现流转。三是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突出解决好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中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对镇村集体林场的改革,应摸清集体林场的经营状况,分类指导,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加强检查验收,确保林权制度改革的质量和效果。做好集体林改档案整理工作,对林改过程中,档案资料不规范的要及时整改。五是下大力气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六是尽快建立健全与林权改革配套的现代林业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建立林改后续管理机制,推进公益林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加大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力度,重点研究出台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征占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规范林地流转、规范林木流通、规范林副产品交易;制订林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为农民提供政策、技术、产品供销信息等各种服务;建立林业要素市场,规范交易行为,促进森林资源资产合法、有序流转;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拓宽新形势下林业融资渠道,促进林业发展。(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田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