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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

来源: 十堰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5年03月31日 14:44

  3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市长张维国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冬芝、杨郧生、余春存、陈新荣,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歌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十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


  张维国说,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国人民的盛会,是全国“春季总动员”,大会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凸显新常态下治国理政新方略。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俞正声同志在湖北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十堰实施。张维国指出,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发展要着眼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坚持稳政策稳预期和促改革调结构“双结合”,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这为我们在新常态下做好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围绕大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力以赴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等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市长张维国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张歌莺所作的关于十堰城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市城区农村扶贫片区开发成效显著,扶贫产业发展迅速,社会事业长足进步,政策争取实现突破,城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区域发展,加速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工程,促进城市和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办意见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办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检查我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了人事任免议案。

  3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后闭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冬芝、杨郧生、余春存、陈新荣,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歌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城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检查十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投票表决

朱秀清同志表态发言

王铁军主任讲话


  王铁军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完成好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王铁军强调,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次修改,赋予了设区的地级市部分立法权限,这对于我们地级市人大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修改后的立法法,做好相应的立法准备工作,不断推动法治十堰建设。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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