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4月2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万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想森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珩、陈启华、赵志诚、文孝年、吴永佩,秘书长张立杰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崔宏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林业局局长游明钦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华所作的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以上专项工作报告和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立杰所作的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的说明,并审议通过了该草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议案的说明和规划设计单位关于该规划编制的相关情况介绍,并审议通过了《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决议(草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笑天同志辞去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丛山同志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政府副市长柯昌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光圣,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市直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