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年度工作要点
年内听取审议10个专项工作报告
今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10个专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4个“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这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该工作计划作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近日获得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今年,在监督工作方面,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湖北省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该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关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规划建设实施情况、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生态红线划定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0个专项工作报告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将分别报告两个方面专项工作情况。除了要报告各自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外,省高院还要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还要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后两个报告,均安排在9月份。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对《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消防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此外,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今年还将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实施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办法,主任会议成员全年走访10名以上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联系5名以上代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代表开展3至4次专题调研和经常性的代表小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