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3月2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冬芝、罗勤、周有顺、沈康荣,秘书长陈新荣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学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章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要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办意见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听取了人事任免议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斌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自2005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全市法院系统不断拓宽人民陪审员履职范围,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程序,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弘扬社会主义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高效作出了应有贡献。下一步,将继续拓展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强化人民陪审员的监督职能,加强工作管理,改善履职保障,不断提升全市法院系统人民陪审员工作水平。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