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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来源: 荆州日报  浏览字号: 2014年01月02日 14:55

  12月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定,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4年2月11日在荆州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张文政分别主持上午和下午的会议,副主任任万伦、段昌奉,秘书长万必勤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吴方军,市政府副市长马秋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汪存锋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最近,有关选举单位补选了刘爱华、罗中平、吕晓华、雷浩、张少华、张小平、张宪、王本波、毛新平、汪存锋、汪云霞、聂昶、汪涛等13名荆州市人大代表,经荆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这13人的代表资格有效。目前,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00名。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13年市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决议。

  在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后,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分别提出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吕晓华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传达了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有关情况。易法新强调,这起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玷污和践踏,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和选举制度的直接破坏,案情重大,性质恶劣。全市各级人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案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依法履职,绝不挑战法纪“红线”,绝不逾越道德“底线”,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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