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到省环保厅开展水污染防治立法调研
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一行到省环保厅开展我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环保厅关于全省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对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王建鸣副主任指出,我省是水资源大省,又是三峡大坝库区和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好我省的水资源不仅关系到我省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具有国家层面的战略意义,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是前提和基础的发展理念。要建立长效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大各级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监管机制;细化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下一步,还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集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制定一部符合湖北实际、务实管用的“良法”,为“千湖之省碧水长流”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章新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丰、栾丽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滕鑫曜,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黄文平,经济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