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及免职名单
(2011年2月22日永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小惠的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蔡松云的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
李旦梅的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2011年2月22日永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小惠的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蔡松云的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
李旦梅的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