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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2月29日召开

来源: 湘潭在线  浏览字号: 2007年12月19日 11:26

新闻发布会现场

湘潭在线新闻网12月18日讯(记者:李卫林 何以 陈湘 报道员:丁淑萍)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暨新闻单位负责人会议上获悉,经湘潭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决定,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2月29日召开。目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据悉,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湘潭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湘潭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湘潭市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湘潭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其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庚在讲话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中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它负责。“一府两院”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具体体现。各级人大代表是通过人民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相信全体人大代表一定能够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主张和要求,紧紧围绕大会的主题,把我市改革和发展的大政方针审议好、决定好,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团结、民主、奋进的大会!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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