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大对《献血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大力发展无偿献血,加强血液管理,确保湘潭医疗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和安全,8月24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山平带队开展《献血法》执法检查。
《献血法》自1998年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湘潭市构建了“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目前,全市累计已有20万人次自愿履行公民无偿献血义务,献血总量已达6300多万毫升,保障了湘潭市临床用血的需要。湘潭市多次荣获“湖南省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24日,执法检查成员集中学习了《献血法》,并到湘潭县、湘乡市检查了两地开展无偿献血的工作情况。25日,检查组在市区实地察看了莲城步行街献血车、雨湖区献血屋、基建营献血车等无偿献血场地,并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
汇报会上,副市长苏健全说,我市无偿献血工作依法、安全、有序、高效。他强调,要着眼长效,加强宣传;着眼长远,完善责任机制、投入机制、血源保证机制、对献血者的关爱机制、部门协作机制;要着眼安全,强化监管。
执法检查组对《献血法》颁布实施来所作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谭山平说,我市临床用血基本有保障,县(市)区无偿献血工作基本均衡发展,血液质量得到保证。他指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要做到城区、县(市)区,党政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献血,定点采血和流动采血的均衡发展。他强调,要加强宣传,各级各部门加强支持和管理,确保一方平安和幸福。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