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2011年度重点处理省人大代表建议
根据《湖南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处理工作若干意见》规定的“每年确定10件左右代表建议,内容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努力办理近期有可能抓出实效”的要求,2011年3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收到的1168件省人大代表建议中,研究确定《关于重视和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建议》、《关于加大一事一议奖补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改善农村灌溉条件的建议》、《关于重视湖南粮食生产的建议》、《关于加快完善学前教育管理的建议》、《关于推进我省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我省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扶贫开发工作的建议》、《关于深化湘港澳合作的建议》和《关于尽快将<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的建议》等9件为2011年度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并明确了每件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单位。主任会议要求有关工作机构尽快与有关单位衔接,督促承办单位制定办理方案,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编 辑: 王伟
责 编: 沈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