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大气污染整治暨议案办理验收工作
11月19日,吉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州、市人大代表对吉首城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进行视察,并对《关于整治吉首城区大气污染的议案》办理工作进行验收。
2008年12月7日,吉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整治吉首城区大气污染的议案》,决定对造成城区空气严重污染的建筑渣土扬尘、饮食油烟、燃煤锅炉进行整治。2008年3月28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整治吉首城区大气污染的工作方案》,拉开了吉首城区整治大气污染的序幕。三年来,完成了城区151台燃煤锅炉和237家饮食油烟治理,基本实现了建筑渣土定时间、定路线、定倾倒地点,工地出口路面硬化、运输车辆密闭化、车辆车轮冲洗化的“三定三化”管理模式,到2009年底,吉首市城区空气指数达标率100%,空气质量良好率达99.17%。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锦绣湘西酒店、煜烨大酒店、电力桥及中铁世纪山水建设项目等实地察看燃煤锅炉改造、餐饮油烟整治、建筑渣土治理等工作,听取市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关于整治城区大气污染情况的汇报,并对市人民政府办理议案情况进行座谈。代表们对市人民政府办理议案的情况给予高度评论,并对如何巩固整治成果提出了建议。一是思想不能松。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强烈的为民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持之以恒地抓好城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二是队伍不能散。要继续抓好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以过硬的素质、扎实的作风、良好的形象赢得管理对象和业主的理解,赢得百姓的支持和拥护,不断为城区环境治理多立新功。三是管理要从严。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饮食油烟、燃煤锅炉和建筑渣土的管理工作,努力为吉首城区居民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作者单位:吉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