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石光明在怀化、张家界市开展民族立法调研
石光明主任委员、张慧委员在怀化市听取民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石光明主任委员、张慧委员在张家界市听取民族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石光明主任委员在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族中学视察调研
调研组在通道侗族自治县万佛山风景名胜区进行立法调研
8月20日至27日,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石光明带领委员张慧及办公室同志一行5人,在怀化、张家界市开展民族立法调研。调研组先后到通道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沅陵县、桑植县及永定区等民族自治地方及有关县区调研,听取了怀化、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及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汇报,深入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与民族乡政府及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座谈,听取对散居少数民族法规及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调研组还听取了通道侗族自治县关于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国华、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建国分别陪同调研。
怀化、张家界市是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怀化、张家界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别占总人口的40%、77%。调研中了解到,两市认真贯彻实施民族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与“一法两规定”相配套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国家机关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组织实施通畅工程和通达工程,改善了民族地区交通落后的状况,在城市防洪、安全饮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方面争取国家和省里资金技术支持,加快了民族地区水利建设。通过实施耕还林工程、生态公益林补偿,民族地区生态效益日益显现。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巩固了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成果,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加快,劳动保障工作取得进展。积极实施扶贫开发,贫困人口减少,民族地区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不断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渠道,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成长壮大,为民族地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族地区反映,现阶段,民族地区在发展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基础设施薄弱,项目配套资金过高。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农网改造任务艰巨。怀化市农网改造率不到50%,沅陵县农网改造率不到30%,桑植县农网改造今年刚启动,任务很重。相当一部分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寨没有通公路。贫困问题仍然突出。产业发展缓慢。农业产业经营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工业结构层次低,规模小,现代流通服务业发展滞后。
在座谈中,民族地区对修改我省《若干规定》和《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主要是: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当免除或者降低配套资金比例;国家合理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向,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族自治地方重点建设和农村发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国防建设方面作出贡献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合理补偿;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招考公务员、公开选拔干部时,划出相应的名额,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增加对城市民族工作政策支持的条款和规定。建议增加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石光明主任委员在调研中强调,要树立信心,鼓足干劲,乘势而上。这些年来少数民族地区是国家投入最多的时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少数民族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但是,由于自然、历史、社会多方面原因,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要充分认识到,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越来越重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速民族地区发展。国家正在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央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后,省委专门研究推进湘西地区开发,将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湘西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民族地区正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湘西地区是“两型社会”建设的生态安全高地,是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基地,是对接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和物流中心,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团结进步的阵地,是全省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希望民族地区根据这些特征,认真策划好项目、储备好项目,申报好项目。以高端、高质、高效为起点和标准,以农业为基础,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建设。
石光明主任委员在调研中表示,对民族地区提出的立法建议和法规修改意见,我们将综合和研究,形成立法调研报告,并吸收到《若干规定》修改草案中。同时督促省民委、省法制办起草好《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修改草案,尽快出成果,加快民族法制建设。(夏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