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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会同人大:开展《水法》执法检查

来源: 湖南人大  浏览字号: 2010年08月23日 12:37

  2010年5月至9月,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包括了四个阶段,即动员、调查、审议、整改阶段。截止目前,检查工作已进入调查阶段,整个检查组分四个小组,深入到坪村、广坪、沙溪、堡子、漠滨、团河等10余个乡镇以及水利、供水、财政等县直机关进行认真调查研究。调查组通过听取各乡镇和部门关于《水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实地视察部分水资源综合利用、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反馈。同时,检查组针对各乡镇及部门的同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如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主要责任,在执法中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强化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加大民生水利建设力度。

  据悉,该县人大常委会将在第18次会议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水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及时作出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以确保全县水资源的安全。(陈端象)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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