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立法建议项目
为做好2011年度湖南地方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科学安排立法项目,保障公民立法参与权,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围绕我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推进富民强省以及“转方式、调结构、保增长、促发展”的要求,提出具体意见,并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时,请提交立法建议书,明确立法建议项目名称,阐明立法建议项目的必要性、立法依据、立法所要规定的主要措施及可行性等情况。尽可能在提出建议时一并提交立法建议稿。
二、征集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立法建议项目:一是将书面建议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长沙市韶山中路190号,邮编4100007);二是发送电子邮件至hnrdfzw@163.com;三是传真至0731-85309460(联系人:廖江华,李敏)。
三、征集时间。立法建议项目征集截至2010年10月31日。
特此公告。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