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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市城区土木溪自流式水厂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0年6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来源: 张家界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7月02日 16:37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市城区土木溪自流式水厂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两年来,市、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克服资金缺乏等多种困难,在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市民饮用水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全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速度不是很快,广大市民对城区饮用水的安全反响强烈。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充分认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水环境的保护列为政府的重要日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思想上行动上不折不扣地落实环保基本国策,认真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局部的当前的经济利益,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强化职能,通力合作,扎扎实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的建设速度,全力保证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市人民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宝塔岗、锣鼓塔、索溪峪等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水质达标排放;对在建的杨家溪、慈利县城和桑植县城污水处理厂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的建设速度,并尽快投入使用,尽最大努力确保今年和“十一五”期间全市COD削减量目标的实现。同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雨污分流工作。

  三、认真处理好土木溪饮用水源保护与矿产开采相矛盾的问题,千方百计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进一步认真调查研究,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专家意见和民意,高度关注民生,依法、科学、慎重决策,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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