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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会议召开

来源: 娄底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5年11月23日 10:21

  11月19日-20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春阳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有胜、赵应良、刘宏业、颜桂兰、陈明华、杨金含,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跃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纯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新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芳芳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说明;听取关于提请设立娄底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娄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汇报和有关市四届人大代表补选情况的汇报;研究《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娄底市人大代表和由娄底市选举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参与民间集资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给代表的一封公开信,原则同意将相关事项提请下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负责人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方案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财政及相关部门积极应对目前经济下行压力,采取坚决的措施组织财源收入,确保了正常的财政运行,成绩值得充分肯定,2016年的预算编制方案思路、基本原则和措施比较切合实际,会议原则赞成。

  易春阳指出,关于今年的收入目标,要采取一切措施、最后冲刺,做到颗粒归仓,不赞成也不同意采取弄虚作假的行为和办法,在尽最大努力的情况下如仍有差距,市人大常委会应予理解并配合政府向代表进行说明。易春阳强调,关于明年的财税收入,要进一步采取积极态度,整合专项资金,合理调整部门预算,尤其对于政府性债务,要实现项目要合理、程序要严格,逐步解决有关乱象。

  11月20日,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会议继续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春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和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重点就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建议。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统一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关系到长远发展与民生福祉的重大事项,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多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了督查指导,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并发现了一些存在的不足。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下大力气做了大量水污染防治工作,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是水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易春阳强调,通过近年来的积极努力,娄底各级政府、部门和群众的环保意识大大提高,监测体系建设有了大的进步,切实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成绩可圈可点,下阶段要进一步采取积极措施,在提高环保能力建设的同时更要敢于“亮剑”,围绕孙水、涟水两河流域和重点污染源加大治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会议研究决定,12月2日至3日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主要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关于召开娄底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其他。

  会议还听取了市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布局专项规划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有胜、赵应良、刘宏业、颜桂兰、龚彧、陈明华、杨金含,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跃进出席。市委常委、副市长谢志雄列席会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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