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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5次会议

来源: 益阳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12月22日 14:35

  12月1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5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市人大城环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市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关于〈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的决议、《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通过或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文件及名单草案。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14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山体水体保护。2014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山体水体保护的决定》,10月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山体水体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按照这两个文件的要求,市规划局编制了《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一、二级保护山体水体的范围、位置、保护界线等进行了确定,对山体水体利用的方法与修复提出要求,对各类管控的措施进行了界定。会议充分肯定该《规划》,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规划》,并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之成为益阳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引领和保障。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定于2015年1月20日在益阳召开。目前,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会议要求各筹备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在大会筹备处的统一指挥下,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完成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云波在会上作了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所做的工作,要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一个《决定》、一个《办法》和本《规划》出台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积极借鉴外地好的经验,进一步细化完善、做好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尽快启动规划的实施,尤其是要尽快制定山体水体生态修复的年度计划;人大常委会要采取有效方式和手段,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问责机制,切实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华、袁国军、谭喜华、刘时贵、王刚强、程道峰、李志宏,秘书长熊勇军及全体常委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振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国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勇列席了会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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