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主任会议
1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3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潘运鹏、李健、周圣余、李应友、赵婉玉、蒲学联、蒋丙生,秘书长陈一翔出席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怀化市太平溪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回购款项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及说明,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联工委关于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怀化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视察报告、关于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方案的报告、关于提请补选彭国甫、赵应云为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议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办公室关于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的报告、关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的报告。出席会议的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就上述报告发表了意见和看法,并形成了共识。原则同意有关报告,原则同意有关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杨方明指出,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三个单位对落实工作评议意见高度重视,能认真接受人大在工作评议中所指出的问题,做到认真梳理、归纳分类、逐条逐项加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他希望三个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就依法行政工作,杨方明指出,近年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我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行为得到规范,但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杨方明要求,全市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违法行政处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