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11月21日至22日,怀化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副主任潘运鹏、周圣余、李应友、赵婉玉、蒲学联、蒋丙生,秘书长陈一翔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亲鹏,市委常委、副市长刀波,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文辉,全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人,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怀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对这个草案的审查报告、关于落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 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2012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及补选的市四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评选表彰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书面报告,审议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怀化工业园区发展情况的书面视察报告,审议了舒曦请求辞去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书面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的书面报告。会议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本单位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分组审议上述各项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怀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舒曦辞去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市人大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承办个人的决定》。会议表彰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杨方明指出,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十二五”规划体现了市委的战略决策,承载着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怀化实际,着力抓产业结构调整,抓重点项目实施、抓项目招商引资、抓城市提质扩容、抓民生改善保障、抓改革创新驱动。全面完成规划预定目标,争取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要不断完善“ 十二五” 规划的科学考核机制。坚持五位一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突出怀化生态优势,强化民生保障、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考核。要努力加强“十二五”规划落实的监督检查。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听取每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建言献策,着力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为“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杨方明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对政府实行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替广大人民群众看好政府的“钱袋子”,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支出要盯紧不突破,对民生保障支出要到位不落空,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公共财政和民生财政。
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经费的投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杨方明要求市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抓,从体制机制上抓,着力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义务教育两大民生工程,真正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工业是怀化市经济发展的短腿,也是该市科学跨越发展的希望所在,全市人民对怀化工业园区的发展寄予了厚望。杨方明希望市政府及怀化工业园管委会认真研究落实视察组的意见建议,更加注重信心坚定,更加注重打基础重长远,更加注重绿色生态环保,更加注重改革创新驱动,又好又快地朝着“千亿园区、工业新城”的目标迈进。
会议决定2014年元月7日召开怀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杨方明要求,人大机关各委室和各筹备组按照分工要求,各负其责,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市“一府两院”也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市人大会筹备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共同迎接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