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9月23日至24日,湘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阳祖耀,副主任刘建业、颜集成、成建云、彭子玉、阳建民、杨真平、徐亚健,秘书长肖树人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谈文胜、刘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迪文、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为充分调动、发挥与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审议发言的积极性,广泛深入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本次会议一改过去单纯的集中听取审议模式,首次采取了集中听取、分组审议、集中审议相结合的模式,对两个重大议题进行了重点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点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我市重点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建议,今后市人民政府应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请专题审议年度政府性投资计划安排,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尽快完善修改《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落实监督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统筹,优化建设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民诉法》的学习和指导,进一步提高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大检察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湘潭2013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