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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来源: 许昌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3月01日 09:09

  一、免去刘婷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免去李晋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三、免去葛京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四、免去侯新梅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张丽萍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六、免去樊国有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七、免去李延波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八、免去杨天兰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九、免去马俊勇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十、免去孙志强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一、免去古绍禹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二、免去梁冬花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十三、免去徐小燕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四、免去李建设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十五、免去吴涛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十六、免去梁汉强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十七、免去张凯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八、任命刘婷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十九、任命付向红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二十、任命李红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二十一、任命蔡文慧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二十二、任命李晋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二十三、任命蒋家康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二十四、任命陈艳玲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

  二十五、任命葛京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二十六、任命侯新梅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二十七、任命张丽萍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二十八、任命信宏敏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二十九、任命樊国有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三十、任命崔君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三十一、任命胡琰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三十二、任命袁野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三十三、任命秦建忠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三十四、任命李延波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三十五、任命杨天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三十六、任命王立珂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三十七、任命吕军尚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三十八、任命朱耀宇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十九、任命陈付强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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