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决议 助力审判机关行政审判工作
法制日报记者张媛
法制日报通讯员安士勇陈朋涛
11月28日14点30分,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教导员海洲准时出现在被告席,这起引人注目的“民告官”案件随即开始公开审理。
长期以来,很多行政官员对“民告官”都抱有偏见,认为出庭应诉是件很丢面子的事。随着《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审判机关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的出台,以后在郑州市,像海洲这样的政府官员出现在法庭上将不再是新鲜事。
“《决议》为郑州市行政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立法依据和制度保障,为法官抵制各种压力和干扰,依法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定的信心。”对于《决议》的出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如此评价。
行政审判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审判机关的重要职责。依法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审判机关的行政审判职能还没有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说,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有些单位的个别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还存在思想抵触和消极应付现象,行政审判的外部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另一方面,审判机关内部环境也需要进一步改善,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和创新。
贾记鑫说,这种情况引起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加强审判机关行政审判工作被提上了工作日程。
2011年3月,《决议》草案起草工作正式启动。在历经起草初稿、征求意见、调研论证、修改完善、提交审议五个阶段,历时8个月,八易其稿后,《决议》草案提请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终于获得通过。
“《决议》融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相关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吸收了郑州市行政审判工作中的一些成熟经验,更加全面、明确、具体,有利于保障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许福亮表示。
在他看来,《决议》具有四大亮点:
——明确了当前形势下审判机关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决议》规定,各级审判机关要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民生类和群体性案件,突出工作重点,严格公正司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有效化解行政纠纷,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完善和创新了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决议》明确郑州市审判机关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应当不断完善和创新四项工作机制,包括努力建立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充分运用协调和解方式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发挥郑州市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对于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交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协调处理,促进行政纠纷的妥善化解;发挥和强化司法建议的功能和效用,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并督促被建议单位认真办理落实;认真落实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制度,明确司法审查报告完成时间和内容重点,并规定报告要通报行政机关并报送至同级人大常委会。
——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作为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决议》确立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是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的理念,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和学习,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的意识,提高公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为行政审判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强化责任意识,强调责任机制。《决议》规定各级审判机关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配足配强行政审判力量,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
许福亮表示,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审判机关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将更有利于促进审判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监督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进一步促进郑州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