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12月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李金鹏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首先总结了监督法和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实施以来,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自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经过各有关方面的积极努力,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明确了备案审查职责,制定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定》。截止目前,共接收市政府报备的政府规章18件,规范性文件315 件;接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决议、决定8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得到积极稳妥的推进,受到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贾记鑫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一性,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贾主任要求,市人民政府、市法、检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深刻认识监督法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学习,正确处理好规范性文件备案与审查的关系、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的关系、备案审查机关内部分工与合作的关系、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重视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不断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开展,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为进一步加深与会人员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升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专门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引端为与会人员做辅导报告。(赵利杰 陈国保)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引端为与会人员做辅导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作重要讲话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