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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0年专项工作评议动员会

来源: 周口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0月08日 08:43

  9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0年专项工作评议动员会。市委副书记吕彩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照仲、董志辉,副市长陈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富生出席会议。吕彩霞、李洪民就专项工作评议提出要求。陈锋代表市政府作表态讲话。梁照仲主持动员会。

  即日起到2011年4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市委建议对周口中心城市建设和管理、市本级财政支出和管理、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和管理等三项专项工作开展评议。本次专项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是:上述三项工作涉及的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等部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工作的意见;办理市人大代表相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需要评议的其他情况。专项工作评议分准备、单位自查、评议调查、集中评议、整改等五个阶段进行。

  吕彩霞在讲话中指出,专项工作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垂直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深化,目的是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开始对“一府两院”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这是被评议部门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大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识到专项工作评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职权,是加快周口追赶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一府两院”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吕彩霞强调,要强化措施,确保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取得实效。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二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三要实事求是,从严要求。四要认真整改,注重实效。

  吕彩霞强调,专项工作评议的法律性、政策性强,涉及的范围广,时间长,内容覆盖面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专项工作评议的各项任务。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评议原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加强领导,发挥核心保证作用。评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向市委写出专题报告。二要主动接受评议。涉及的5个被评议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迎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三要认真整改。要以专项工作评议为契机,认真抓好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的战斗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李洪民指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贯彻落实宪法、监督法的基本要求,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手段;是市委的明确要求,是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周口追赶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是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部门改进工作的需要。

  李洪民强调,要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关键环节,把专项工作评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要搞好宣传发动,注重学习提高。要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和实施方案,明白工作上的规定和要求。要做好宣传动员,形成强大的工作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夯实评议基础。三要突出重点,自查自纠。要采取自查、互查、审查三结合的方法,把问题找准确,把原因分析透。四要抓住关键,着眼于整改。五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客观公正,真正评出方向、评出动力、评出干劲、评出实效。

  陈锋在表态讲话中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充分表明了市人大对政府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全市人民的高度负责精神。专项工作评议涉及的政府部门要正确对待评议,虚心接受评议,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周口追赶跨越发展。

  王富生在会上宣读了《周口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科级以上干部,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住建局、城管局、规划局、土管局、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了会议。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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