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为扎实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更好地集思广益,7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前一阶段法规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金鹏、许福亮、贺广勋、王瑞桐、柴国合、岳德常、张正平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寇仲、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曹进元和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焕成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金柱主持。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李艳代表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前一阶段法规清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此次地方性法规清理自2009年12月中旬开始启动,在对口部门自查、市政府法制部门统一审查的基础上,2010年5月中旬以来,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对我市现行有效的65部地方性法规逐件逐条进行了审查研究。通过召开部门协调会和专家论证会,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专题汇报,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分别提出了废止、个别条款修改、部分修订和全面修订以及不作修订的清理意见。其中,拟废止9部;拟个别条款修改15部;拟部分修订和全面修订32部;拟不予修订19部。
市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围绕清理法规的分类、下一步应当做好的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对前一阶段法规清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一致表示认可,并对法规清理工作形成的两个文件草案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刘焕成秘书长在听取了法规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后说,这次地方性法规清理量大面广,综合性强、要求高、任务重。各责任单位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很多心血,为做好下一步清理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刘焕成秘书长指出,开展法规清理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三化两型”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于下一阶段工作,刘秘书长强调,要在准确理解和把握审查原则的基础上,突出清理重点,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做好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各项准备工作,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完成好这一重要任务,确保法规清理在前几个月辛勤工作的基础上,开出好花,结出硕果。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焕成作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