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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促进平安建设的决定

(2010年4月21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来源: 平顶山日报  浏览字号: 2010年04月22日 16:28

  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强化治安管理促进平安建设的议案》的调查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在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强化治安管理促进平安建设的议案》,充分说明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我市社会治安的高度关切。近年来,市政府及其公安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社会治安防控,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刑事发案有所下降,打黑除恶工作成效明显,命案侦破率逐年提升,我市社会治安状况逐步好转。

  会议指出,我市社会治安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抢劫、抢夺犯罪时有发生,盗窃犯罪仍呈多发势头,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更加突出。二是公安部门对吸毒人员和流窜犯罪缺乏有效应对措施。三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投入少,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四是城市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充分发挥警务室作用。五是少数基层公安民警执法为民意识淡薄。

  会议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社会治安管理对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在全市贯彻以防为主,打、防、管、建相结合的方针,全面提升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能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抓紧落实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的具体措施,推进城市巡防和技防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加强城市社区和乡村警务室的布点规划和基础建设;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群防群治,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大对抢劫、抢夺、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切实发挥公安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在继续抓好打黑除恶侦破命案的同时,强化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犯罪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人口的日常治安管理;要对吸毒人员和流窜犯罪且逃避打击的问题,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宣传工作。新闻部门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深入宣传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群防群治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及时报道我市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举措和显著成果,震慑犯罪、弘扬正义,营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治安管理的良好氛围。

  5.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公安部门执法水平。坚持不懈地对公安民警进行政治、业务、职业道德、为民意识等方面的培养和教育,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要关心、理解和支持公安民警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公安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我市强化治安管理、促进平安建设尽职尽责,作出应有贡献。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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