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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民动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议

(2010年4月2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

来源: 三门峡日报  浏览字号: 2010年04月21日 08:42

  三门峡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动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议案》及情况说明,会议对2009年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森林城市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议认为,建设森林城市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积极发展生态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是现代城市建设的必然趋势,是符合三门峡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德政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切实抓好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真正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环境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城市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会议特作如下决议:

  一、进一步宣传发动,提高全民创建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全民创建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在提高、完善、优化上下工夫,在发展、协调、持续上见成效,加快我市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步伐。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不断扩大植被覆盖面积,建立城市生态安全的绿化屏障,进而推动我市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碧水蓝天绿地。

  二、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切实搞好绿化资源的科学配置。根据我市黄土高原地貌、黄河谷地地势的特征以及可绿化用地紧缺的实际,按照《三门峡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在植物选择方面,要因地制宜,以乡土树种为主,形成多林种、多树种、多植物、多色彩、多层次的近自然绿化风貌。在植物的种植设计上,要坚持落叶、常绿相结合,观花、观果相搭配,乔、灌、藤、草相协调的原则,努力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发展经济林,使其既有观赏价值,又有较高的经济收益。

  三、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精品景观,努力提升城市品位。要体现三门峡丰厚的文化底蕴,在自然山水方面下工夫,在精致雅观方面做文章。要把三门峡的山、水、林有机地结合起来,营造城郊森林、城边绿带、城中绿岛的绿色大环境,形成城在林中、道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绿色格局,使三门峡成为黄河岸边独具特色的绿色明珠。

  四、精心组织,严密实施,不断提高绿化管理水平。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依法办事,减少随意性。严格规划设计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审核把关。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制,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大森林资源和园林绿化保护执法力度,促进管理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对创建森林城市的投入,切实采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组织和带领全市人民为早日把我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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