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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来源: 洛阳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11月03日 14:23

  10月30日至10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少敏主持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会议听取了关于《洛阳市环境保护教育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条例,会后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确认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俞国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和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上述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并对规划初稿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以来全市开放招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还对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等事项。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李少敏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充分领会精神内涵,准确把握工作要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上来。要把学习全会精神和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全会精神指导工作实践,提升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做出积极努力。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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