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会议闭幕
7月17日上午,为期一天半的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海口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并表决通过了一批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今天实到44人,符和法定人数。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海波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毕志强、张力夫、贾东军,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三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南省省本级201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符琼光辞去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任免事项:免去符琼光的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张家慧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王书琼、林玉冰、蔡少云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谢垂光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李彪、伍科富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免去汪海鹏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韩精华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张家慧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汪海鹏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任命谢垂光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彭忠学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徐振华为海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最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为张家慧、彭忠学颁发任命书。
列席会议的有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符跃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马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有关工委委员、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