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29日)上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议将审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等多项重要法规草案和法规修正案。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今天实到52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毕志强、张力夫、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会议为期2天,其中有2次全体会议。当日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共进行了14项议程。
本次会议的议程是:1、审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正案(草案)》;2、审议《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3、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决议(草案)》的议案;4、审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修订草案)》的议案;5、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6、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计量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7、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的议案;8、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9、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10、审议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查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报告;11、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2年海南省省本级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12、听取和审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情况报告;13、听取和审议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14、审议任免案。
列席今天会议的有副省长林方略,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诚,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志鸿,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及有关工委委员、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今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后,委员们开始对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