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执法检查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为进一步做好地面饮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8月18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明忠,副市长张广英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在为期两天的检查中,检查组深入松涛大坝、番加农场渡口、番雅农业基地、南丰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项目、松涛南茶水库、春江水库、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市污水处理二厂等地,实地检查了水源周边的保护区划界以及水源涵养林的保护情况和植被保护、水土保持、水体污染和水源涵养林情况;详细了解那大城区居民饮用水水源地情况,观看了污水入水口、出水口和景观湿地,并对污水处理过程中是否会产生气味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的相关问题、饮用水水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深入了解。
林明忠指出,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始终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保障百姓饮用水安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实施。在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方面做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他要求,下一步儋州要继续贯彻实施好《水污染防治法》,按照国家和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保障百姓饮用水安全。要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水环境保护机构,形成有效监管体系,加大对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是在全市范围内以“保护饮用水源,保障饮水安全”为主题,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暨2011年儋州环保世纪行活动。
市政府、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市国土、农委、住建、卫生、交通、环卫及兰洋镇、南丰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见习记者冯定坤 实习生羊位高)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