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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来源: 海南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11月20日 16:13

  11月6日上午,东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裴秋玉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波、刘海波、符世经以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学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达,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石钢英,市财政局局长杨剑锋,市住建局局长林明弟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的决定(草案)》,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2月4至5日,本次会议的议题为选举东方市省五届人大代表、补选东方市人民法院院长。

  会议审议了《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工委作的《关于东方市2012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东方市2012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草案)》。

  会议审议了《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工委作的《关于<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审议决定了有关人士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张柏桢同志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黄翰绅同志任东方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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