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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来源: 海南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28日 09:19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部署落实省委批转的《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以此为议题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今天下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毕志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西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国舜主持。

  会上,毕志强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和省委9号文件精神,并作了重要讲话。他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结合海南发展实际和海南立法工作实际,对今后一个时期实施和落实省委批转的《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省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提高质量,加快构建与国际旅游岛相适应的法规架构,使立法工作更好地在我省发展中发挥引领、推动、促进和保障作用,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要充分认识立法工作新形势,明确新时期海南地方立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客观需要,加强立法工作是全面深化海南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加强立法工作是加快建设法治海南的重要基础。

  他要求,要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总体要求,必须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四是必须坚持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推进海南立法创新。

  他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准确反映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时也要尊重立法自身的科学规律;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使立法更好地“接地气”;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大立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毕志强对认真贯彻省委9号文件,扎实做好五年立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作了部署:一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起草工作责任。二要重视法规草案送审的时间安排,严格按照立法计划执行。三要改进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机制,积极探索一些法规起草的新办法、新渠道、新途径。四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水平。

  何西庆副省长的讲话,从政府立法角度,着重对省政府各部门实施省委批转的《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按照立法规划,合理统筹安排,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二要明确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注重立法项目的实施;三要强化改革创新,彰显海南特色,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要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同志,省政府办公厅、省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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