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东方市跟踪督查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整改情况
10月17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东军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10人,到东方市跟踪督查《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
在东方市人大常委会裴秋玉主任、符波副主任,市政府符永中副市长、王刚副市长和市人大相关人员陪同下,执法检查组分别到心缘网吧、第三小学、东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铁路小学、良智宾馆、琼西社区、民族中学等,深入了解东方市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的整改情况。在每个视察点,贾东军副主任及执法检查组的同志都认真听取各个负责人的汇报,并实地查探、察看、询问。
17日下午,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的发言,各有关单位汇报和符永中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东方市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整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的报告从五个方面简明扼要地汇报我市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整改情况。执法检查组的同志也做了发言,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贾东军副主任代表执法检查组在讲话中肯定了近几年来东方市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使之深入人心;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并形成长效机制,按法律法规定的责任落实;学校要加强教书育人、学生安全保障工作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加大侵犯未成年人案件的打击力度;要重视实际效果等五点建议。贾东军副主任最后要求东方市人大常委会继续认真跟踪督查,并将督情况及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裴秋玉主任在座谈会上做了发言。他表示,要把督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落实和整改工作作为今年一项重要督查内容来抓,要求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会后要认真整改,贯彻落实好贾东军副主任提出的五点建议,真正贯彻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