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9月25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梁崎峰为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厅长级),免去其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二)
任命:
张晓伶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罗伊里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夏雪刚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一君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琼珍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三庭副庭长;
易凤英、曾越凡、黄朵成、谢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桂彤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王永明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夏雪刚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榕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守荣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梁求光、韦开球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中豫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孟耀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昱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邓海华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申绍君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蒙国壮、傅荣新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