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
9月28日,南宁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副主任赖贵寿、邓其新、袁曼虹、温守荣、刘雄、阮兆丰,秘书长周如斯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建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小庆,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部门处级干部,市辖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不断规范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公共娱乐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为维护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建设平安和谐南宁的重要内容。希望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公共娱乐场所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以来市本级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我市自1998年开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规范操作,大胆创新,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呈现出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监管模式不断创新、资金效益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是强化国家公共支出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全面贯彻党中央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从机制上防止腐败的一项治本之策。希望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应有的职能和作用。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快南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管理,提升城市发展品位和文化软实力,市人大常委会把修订《南宁市历史街区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会议认为,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的修改工作富有成效。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应根据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再次修改完善,适时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
会议审议了《南宁市邕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会议认为,保护和改善邕江流域水环境,对南宁市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南宁市邕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制定新的邕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很有必要。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针对条例存在的分歧,要抓紧修改完善,适时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最近召开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并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已没有保留的必要,会议决定废止《南宁市青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会议还依法审议通过了舒善隆等12位同志的任免职事项。谢寿堂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他希望被任命的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切实推进南宁市依法治市进程;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不负重托,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
谢寿堂就今年后几个月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提出了意见。他说,今年以来,国际政治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发展面临困难增多。全市各级人大要围绕大局依法履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视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要着力推动各种信访案件的妥善解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从而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