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8月9日,北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受北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蔚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恩平、许光波、顾乃峰、陈承才、张玉兴,秘书长谢安河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北海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北海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市政府关于市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市政府的四个报告进行了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针对北海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建议要清醒认识财政预算执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依法执行财政预算,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重视和防范债务风险。
围绕市政管理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政府要抓紧理顺管理体制,增加城维费比例,通过市场运作,多渠道筹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用。有关部门要抓好落实,对市政管理工作要有更高的要求,要有好的规划,提升保洁管理水平,实施更有力的措施,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指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离代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建议进一步加强承办单位和代表的联系沟通,重视办理过程和结果,督促建立健全承办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协调服务水平和办理工作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蔚在会上说,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政府的几个报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抓紧整理,形成审议意见转政府办理,市政府要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副市长杨志远、梁丁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坚、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秘书长、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记者 冯敏)